内蒙古证监局成功举办国民教育合作备忘录签署暨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国民教育志愿者授旗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证监会、教育部《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证监发〔2019〕29号)精神,持续推动内蒙古辖区投资者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2021年9月24日,内蒙古辖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系列活动成功举办。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内蒙古证监局、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中国证券业协会、内蒙古证券期货业协会、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出席并致辞,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土默特左旗乌兰夫学校领导,有关高校师生、社区居民、从业人员、投资者代表等共90余人出席活动。

会上,内蒙古证监局、中国证券业协会、内蒙古证券期货业协会、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土默特左旗乌兰夫学校等5所学校签署《关于加强内蒙古辖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内容涉及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师资培训、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等多个方面,各方将在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大学生实习就业等方面持续开展深入合作。随后,校企各方就合作共建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举行揭牌仪式。1

(国民教育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

活动过程中,内蒙古证券期货行业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志愿者、国民教育志愿者代表接受授旗并集体宣誓。该志愿者队伍主要由教师、学生、社区居民、机构从业人员等组成,覆盖内蒙古自治区12盟市,标志着辖区投资者保护“大格局”日趋完善,投资者教育成果渐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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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教志愿者授旗仪式)

会后,与会人员前往辖区两家国家级投资者教育基地参观并与部分经营机构座谈,就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运行、制度优化完善,深入推进内蒙古辖区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等事宜进行了深度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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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座谈会)

此次活动既是践行“资本市场人民性”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对促进形成以普及金融知识、提示投资风险、诚信建设为核心的投资者教育理念,构建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有着重要作用,标志着内蒙古辖区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下一步,内蒙古证监局将坚持把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作为监管的主题主线,进一步强化“大投保”理念,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扎实的举措在更高起点上做好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着力打造具有辖区特色,根植学校、辐射社会的投资者教育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