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证监局与4所大、中院校签订合作备忘录 辖区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证监会、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精神,近日,内蒙古局联合中国证券业协会、内蒙古证券期货业协会、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等4所大、中院校签署《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进校园工作合作备忘录》。其中,呼和浩特第十四中学为国内首家签署《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进校园工作合作备忘录》的高中院校,为持续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备忘录的签署工作提供了良好开端。

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是继内蒙古局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内蒙古辖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之后,推进投资者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的又一举措,标志着辖区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下一步,内蒙古局将积极践行“大投保”理念,持续推进投资者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确保投资者保护与教育工作落地有声、落地有效,不断开创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教育和辖区资本市场共同发展的新局面!